日前,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了由省水利管理中心編寫的《小(2)型水庫大壩(壩高15米以下)安全評價報告編制導則》(DB35/T 1582-2016),并在《福建省地方標準批準發布公告》([2016]年第1號)上公布實施。該標準規定了小(2)型水庫大壩(壩高15米以下)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格式與內容、各專項安全性分級標準及首次安全鑒定與后續安全鑒定工作內容等。
這一標準的發布實施,為我省小(2)型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報告編制提供了依據,對規范我省小(2)型水庫大壩安全鑒定技術工作、加快大壩安全鑒定進度、提高大壩安全鑒定質量具有重要意義。
來源于:福建省水利信息網
(質量技術部供稿)